监守自盗倒卖柴油 被判徒刑咎由自取
作者:陆守磊 发布时间:2014-12-03 浏览次数:389
江苏省淮安人林某,之前就职于江苏淮安苏石运输有限公司,本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平时靠着自己的兢兢业业养家糊口,可却没有经住赌场诱惑,深陷其中,欠下赌债。欠下赌债后,林某一筹莫展,不敢告知家人,却也没有生财之道来予以偿还,眼看着还债的日子一天天的临近,这时曾在赌场认识的“朋友”,江苏省阜宁县人士邱某为其提出了一个“好建议”,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林某走上了一条为自己铺设的不归路。
原来在2014年3月至4月期间,林某利用担任江苏淮安苏石运输有限公司水手的职务便利,在值班看管运油船期间,与邱某共同窃取停靠于京杭大运河淮安区油库码头运油船舱内0号柴油共计
案发后,林某后悔不已,因自己的一念之差,陷入自掘的牢笼,之后林某、邱某退回了全部赃款,林某的家人称林某平时为人老实,只因一时不慎才误入歧途,恳求法院给林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考虑林某平时的表现能判处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利用自身的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林某、邱某共同实施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林某、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在案发后其二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退出全部赃款,可以适用缓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林某职务侵占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处邱某职务侵占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法官寄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勿以恶小为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切莫因一时之得利而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