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省高院在全国率先启动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六所院校合作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仪式上,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强调,这是江苏法院与法学院校深化交流、密切合作、共创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江苏法院与法学院校之间的良性互动,培养造就高素质法律人才,切实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林燕萍教授等六家高校负责人出席仪式并致辞,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主持仪式。

  公丕祥指出,多年来,江苏法院与全国知名法学院校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发展态势。在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学术研讨、在职教育培训、实践教学等方面有着宽领域、深层次的合作交流,省内部分法院还与一些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推动法院与高校合作交流向纵深发展,并在实施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前不久,省高级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方案》,并选择了盐城中院、淮安中院等13家中、基层法院作为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将通过接受学生实习、观摩庭审、指导模拟法庭、提供案例和教学等形式协助法学院校开展实践教学。

  启动仪式上,省高级法院领导和高校领导向盐城市中院等13家示范性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授牌。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清宇宣读了有关高校老师到江苏法院系统挂职人员名单及省法院系统法官到有关高校任教人员名单,并与六所高校法学院院长分别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双方合作的形式内容、权利义务,标志着双方合作交流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