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赌场 难逃法网
作者:张亚玲 发布时间:2014-12-01 浏览次数:402
近日,清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的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的刑事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被告人李某购买网站程序并租赁服务器后,于同年4月、5月在互联网上先后架设名为“XX棋牌”和“XXX棋牌”网站两个,网民在上述网站注册会员并充值人民币兑换网站金币后,进入网站内的游戏房间下注,以“炸金花”、“斗牛”、“斗地主”等方式进行赌博,李某从每局抽水5%获利。刘某在明知李某开设网站接受网民下注赌博,仍然帮助办理网民兑换金币、退还赌资的业务,协助李某经营网站。另查明,被告人李某经营网站期间,所控制的用于接受网民充值赌资的银行账户累计流入资金1300余万元,截止案发,除已退还网民300余万元外,剩余900余万元已被公安机关扣押。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刘某以营利为目的,建立赌博网站,设定赌博方式,接受网民充值投注,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依法判处李某和刘某有期徒刑及罚金,对被告人犯罪所得及赌资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