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安市清河区法院审结了一个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因为这是一场没有借条的借贷官司,而被告提交的证据让案情充满了戏剧性。

 

原告张志和吴芳是一对夫妻,张志在淮安做生意,吴芳在老家无锡做老师。201310月份的时候,张志的一个朋友小丽要买房,向他借了10万元钱周转,说很快就还给他。因为关系很好,张志把钱打给小丽之后就没有让她打借条。结果到20147月份,原告夫妻俩多次向小丽催要借款,小丽始终没有还钱,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到法院。

 

开庭的时候,被告小丽没有到庭,她的委托人王律师的话让案情变得“戏剧”万分,他说张志确实给了小丽10万元,但这10万元并不是借款,而是张志送给小丽买房用的,因为小丽是张志的情人!而且吴芳也知道这件事情,还跟小丽交涉过了,说只要小丽把10万元中属于她的5万元还给她这件事就了结了。

 

为了证明自己当事人所说的是事实,王律师提交了小丽与吴芳的短信记录、小丽和张志的通话录音。张志和吴芳虽然极力否认,但短信的手机号码及录音的声音却确实是属于夫妻两人的。在录音中,原告张志对小丽说着“喜欢,想和你过一辈子”,却和妻子一起到法院起诉小丽要求还款。

 

最终,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张志夫妻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10万元是借款,法官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