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因补偿款反目 法官调解和好如初
作者:魏本亮 发布时间:2014-12-01 浏览次数:398
原本情同父子的叔侄二人, 因一笔土地补偿款的归属,产生了矛盾,进而相互埋怨,反目成仇。在金坛市人民法院水北人民法庭精心调解下,叔侄间尽释前嫌,不仅化解了纠纷,也恢复了往日的亲情。
今年10月21日,潘某来到水北人民法庭,要求起诉自己的侄子潘小某。潘某起诉称,2013年5月份,潘某的部分土地和宅基地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被征用,征用单位将土地补偿款36000元,该款于
法官第一时间通知潘小某到庭了解相关情况。潘小某讲他确实领取了叔叔的36000元补偿款,但同时又称,这笔征地补偿款中有一部分是属于自己的,其曾在叔叔闲置的土地上种植了不少树木,在征地补偿款中,有一大部分钱款是对这些树木的补偿。所以,潘小某认为自己领取了这36000元是合情合理的,不愿意返还。
在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法官将叔侄二人约到了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并邀请司法所共同参与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拒不让步,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法官提出让村里的会计到场核实情况,找出征地补偿协议和依据。
在等待会计的这段时间里,法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了解到,潘某一辈子无儿无女,潘小某是其最疼爱的侄子,也是由其从小带大的。得知这个情况后,法官不再以案论案,而是从亲情、风俗着手,进行“背靠背”的调解,两人沉默不语,情绪都有所缓解。后村会计带来村里的账本,对潘某和潘小某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原来,潘某的土地未被征用前,一直闲置着,潘小某见潘某的土地闲置很是可惜,便提出在潘某的土地上种一些树木,就这样潘小某在叔叔的土地上种上了树木。潘某自己也跟随着种上了一些树木。所以总的来说,这36000元的征地补偿款,潘某和潘小某都有份,只是双方份额上有差距。
叔侄二人在听完会计的介绍后,对他所述的事实表示了认可。事情进展到这里,法官趁热打铁,又一次进行了调解。潘小某很爽快地表示愿意拿出20000元返还给叔叔,而叔叔也很干脆地答应了这个方案。随即潘小某赶往银行取出了20000元,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交给了潘某。
案件至此圆满结束,这叔侄俩也终于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