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官司难打,执行更难。现代社会,一些人诚信的缺失导致了民事纠纷的日益增多,故意转移、隐藏财产,视法律为儿戏。在这场执行大战中,法官们不仅要用足法律规定的各项执行手段,同时,也要费尽心思,善用执行艺术,另辟蹊径,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张骞向李进借了12万元用于投资,约定一年后还款。谁知一年多过去了,张骞却始终没提还钱的事,被李进追急了,甚至玩起了失踪。从开庭到判决,张骞始终没有现身,无奈之下,李进只好借助执行这最后一道法律防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通过“四查”发现被执行人无存款、无房产,在其名下仅有一辆东风本田CRV汽车,承办法官立即将该车辆保全,但此时该车也随着被执行人消失的无影无踪。通过对被执行人的深入调查,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喜欢通过微信“交友”,便以虚假的女性身份注册微信号,设法与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在得知被执行人在盐城火车站附近后,立即联系公安局对被执行人进行定位,最终将目标锁定在汉庭快捷酒店7416号室,而此时已是晚上7时许。承办人迅速向领导报告,领导指示立刻赶往盐城寻找被执行人,并保持与申请人的联系。到达酒店与申请人会合后,申请人上去核实被执行人是否在,在发现被执行人并未离开后,执行人员立即到达7416号房间,执行人员出示证件,表明来意,出示搜查令,在对被执行人的随身物品进行搜查后,查获现金13000余元及东风本田CRV汽车钥匙一把,并随即在宾馆的停车场找到了该车,执行人员立即将缴获的现金、汽车及被执行人一并带回了法院。

 

当晚,被执行人就与申请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在第二天送来了第一阶段的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