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证驾驶搅拌车肇事 致一死一伤追悔莫及
作者:木易 发布时间:2014-11-21 浏览次数:354
驾驶一辆混凝土搅拌车肇事将一对母子碾压在车轮下,造成一死一伤,而他本人其实是用假证上岗的。事发后,他追悔莫及,但为时已晚。近日,宿豫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案件。
据了解,苏某本是一名长期驾驶农用三轮车从事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持有的驾驶证也是小型车辆驾驶证。2013年2月份的一天,苏某看见一个运输公司招聘驾驶员,但是要求必须有驾驶混凝土搅拌车的证照。苏某对于这份工作期望很高但由于自身没有该车型的驾照而焦急,如果通过正规渠道取得肯定错过了报名期限。正当他很着急的时候,他在路边一根电线杆上看到了一个“办证”小广告,他觉得这件事就是天赐的机会,立即拨打了宣传广告电话,随后到指定地点交付了100元,很快就如愿以偿地得到其想要的驾照。
拿到驾照后,苏某立即赶赴那家运输公司,顺利地通过了考核,他成为了该公司的“合格”驾驶员。之后,苏某利用其驾驶农用三轮车的技术侥幸地开了几个月的水泥搅拌车,正当他庆幸自己“聪明”的时候,悲剧发生了。2014年的4月一天,苏某驾驶公司的混凝土搅拌车通过市区一处十字路口转弯时将一对正在等红灯的母子撞倒,造成男童当场死亡,女子重伤。苏某见状立即拨打120、110报警求助。案发后,苏某所在的公司赔偿了死者亲属50余万元。
宿豫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另外苏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苏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两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