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个家庭破裂,一笔43万元死亡赔偿金让昔日情同母女的婆媳俩反目成仇。日前,金坛市人民法院水北法庭法官采取庭前调解方式,化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婆婆刘某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份额。

 

孟某与袁某于2009年国庆节结婚,2010年生育一女,夫妻俩恩恩爱爱,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31022日上午9许,袁某不幸遭遇车祸死亡,经协商肇事方同意赔偿给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43万元。这笔赔偿金全部被刘某的儿媳妇孟某领走。虽然袁某的突然去世已经是家破人亡,悲痛万分,婆婆刘某身体不好,袁某又是其独子,为了一部分钱拿出来作为自己生活费用和治疗费用,刘某多次找儿媳协商分割赔偿金,可孟某一直不答应,为此两人的关系逐步恶化,到了反目成仇的地步。婆婆刘某认为,丈夫早年病故,自己含辛茹苦把儿子养大不易,这笔死亡赔偿金是儿子的命换来的,儿媳妇还年轻,保不准会改嫁,所以一定要多分割赔偿金。之后,村干部和族人多次说和无果,无奈,刘某于20149月将儿媳孟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该笔死亡赔偿金。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本着维护家庭和睦的主旨,决定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审理该案,于是,承办法官多次找孟某和刘某做工作,找出继承法向其释明法律的具体规定,不厌其烦地阐明亲情的无价和珍贵,不能因为分割赔偿金而撕裂婆媳亲情,要多为孟某与袁某留下的孩子着想。俗话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双方当事人被承办法官入情入理的话语所打动,都认识到自己之前的言行已经伤害到对方,更伤害到未成年的孩子。随即,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扣除死者丧葬费等开支,对剩余金额进行了合理、合法地分割,原、被告拿到了自己应得的份额。至此,这起因为分割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