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赢钱后让他人写下借条 赌债摇身想要变借款
作者:许廷廷 发布时间:2014-11-19 浏览次数:406
深陷赌瘾漩涡不能自拔的方伟几乎已经家财散尽,经常有人到他家索要赌债欠款,他虽无力偿还,却从不抵赖。然而,在近期昆山法院受理的一起借贷案件纠纷中,他却对借款事实极力否认,这其中又有什么蹊跷呢?
原来,2010年,方伟家因为农村房屋拆迁安置了三套商品房,一夜暴富的他经朋友介绍逐渐学会了赌博,继而沉迷上瘾,短短三年多,他竟输掉了近百万元,为了替他偿还赌债,家人已将两套房屋卖掉,如今几近一穷二白。尽管上门讨要赌债的人络绎不绝,但方伟仍不思悔改,继续沉迷其中。
2014年3月份,王鹏手持一张方伟书写的70000元借条到法院起诉索要借款。庭审中,方伟承认借条是他亲自书写的,但是对于借条上的70000元,却诉称并不是真正发生的借款,而是赌博输掉的赌债。王鹏则称是为了规避还款风险,才让方伟书写了借条。
面对双方矛盾的诉辩意见,法官继续询问借款形式及欠款来源。第一次庭审中,王鹏称借款系自银行取款后,以现金形式全额交付的,资金来源是其工资收入和家人收入,然而,在第二次庭审中王鹏却称借款金额中有部分是赌债抵扣,他实际只借给方伟68000元。由于王鹏在两次庭审中就同一问题的说法出入明显,法官认为,原告的诉称意见可信度大大降低,为查明事实,法官对他所称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最终却未能查询到该笔取款记录。庭审中,王鹏没有再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基于原告对于实际借款数额及款项来源不能做出合理说明,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王鹏要求被告方伟偿还借款70000元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凭借条向法院主张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被告却认为70000元债务系赌债,对于这样的差异之处,原告先否认存在赌债,但在第二次庭审中又表示70000元中有部分系赌债,两次庭审中陈述前后矛盾,根据法院调查情况未能证实其所述借款款项来源,原告对于实际借款的数额及所借款项的来源均不能作合理说明解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法院无法确认原告实际出借被告的合法借款金额,故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70000元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在此,法院郑重提醒,为了家庭幸福,请自觉远离赌博,赌债并不合法,而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若有赌债纠纷,及时报警解决,切勿因赌输而随便写借条,以防助他人“狸猫换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