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转移房产 法院判决转让无效
作者:谢文龙 发布时间:2014-11-18 浏览次数:450
男子借了朋友200万拖欠不还,朋友诉至法院要求还款,岂料他在知道被起诉后马上将房产转移给父母,最终法院判决转让无效。近日,句容法院审结了这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
李某和刘某是生意伙伴,平时多有业务往来。2011年10月,刘某找到李某称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借款200万元,同时,刘某将自己的房产证复印件交给了李某,称自己有足够财产偿还,假如到期不能还款,李某可以要求法院拍卖房子还款,请李某放心。于是李某将款项借给了刘某,并约定2012年10月之前偿还。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打电话催要借款,但刘某总以种种理由推脱。在李某多次找到刘某住所要求还款后,刘某干脆玩起了失踪,电话也无人接听。
2013年11月,李某向句容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刘某所有的房产及存款等。但是经查询,刘某账户上几乎没有存款,且在
2014年3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刘某未能返还原告借款,在李某起诉后将共有的房屋转让给其父母,明显是恶意逃避债务,规避法律。因此请求法院判令撤销李某与其父母于
庭审中,李某及其父母称诉争房屋购买于2008年,该房产系刘某父母出资购买,该房屋虽登记为刘某所有,但实际应为刘某父母所有。且刘某父母购买刘某房屋份额支付了对价,是正常的买卖合同关系,对债权人李某没有造成任何侵害,因此该房屋买卖合同和装让有效
。
经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及其父母称讼争房屋实质为其父母所有,但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陈述,法院不予采信。刘某及其父母之间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