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引纠纷 法官调解释前嫌
作者:魏本亮 发布时间:2014-11-17 浏览次数:618
俗话讲“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当你身处困难时,朋友往往帮你解你燃眉之急,慷慨相助。但如果利用朋友的信任做“老赖”的事情,往往会导致友谊出现裂痕,甚至朋友之间最后对簿公堂。近日,金坛市人民法院主办法官通过耐心调解,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让一对因借款纠纷诉至公堂的朋友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原告刘某和被告韩某是世交,加之两家是对门,两人关系很好,两家有事都相互帮忙。
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约来双方当事人,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韩某并非故意不愿还款,而是离婚后加之到外地找工作受挫,经济确实困难无力偿还。韩某讲出实情,自己没有能力还钱,怕无颜见到刘某,想挣到钱后再回来,便一拖再拖。刘某称因母亲住院急需用钱才急着要钱,哪知好友变成了老赖!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人是多年的老友,努力为二人做调解工作,消除两人之间的误会。法官着重从珍惜朋友感情、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做人的角度耐心说服教育被告,在承办法官苦口婆心的一番劝导下,被告韩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赖帐不还的行为给刘某造成的困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韩某于每月10号前返还刘某借款3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两人的矛盾最终得到化解,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