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秦峰与刘军采用电击方式抢劫他人财物,最终被判刑入狱,开始漫长的铁窗生涯。而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二十刚出头的被告人秦峰在归案后竟称作案的起初动机仅仅是想尝试一下抢劫他人的刺激感觉。

 

2013916凌晨,秦峰携带电棍在开发区空荡的马路上寻找作案目标。不久,夜班后独自回家的姜女士迎面走来,待走向其身后,秦峰迅速转过身一只手牢牢按住姜女士肩膀,另一只手用电棍先电击姜女士腰部然后电击其脖子。一阵短暂的“噼里啪啦”的电击之后,姜女士身子发软,倒在地上。秦峰劫得姜女士挎包1个后逃离,挎包内有价值人民币660元的“oppo”牌手机1部。

 

2013918上午,秦峰又伙同刘军以自己租房的房东赵女士为目标,趁赵女士蹲在地上洗衣服之际,由刘军在一旁望风,秦峰从背后冲上去将其扑倒,掐住其脖子,然后用电棍电击其腹部。赵女士强忍疼痛,紧紧抓住秦峰衣服,并大声呼救。秦峰用力按住赵女士,威胁其再不停止叫喊就将其掐死。刘军急忙上来掏赵女士口袋里的钱,夺得现金600元后,又拽走其佩戴的金项链一条。得手后,二人迅速逃离现场,并在一金器店以3000余元的价格将项链变卖。

 

吴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峰与刘军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最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秦峰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处被告人刘军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