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千元的羊毛外套在干洗店干洗后,衣服出现了颜色加深和缩水现象,顾客提出赔偿要求时店家却坚称洗衣流程没有问题,在多次协商未果后引发诉讼。近日,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审结了该起家政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201311月,原告陈某将一件价值1113元的羊毛大衣送至被告李某经营的干洗店进行干洗。几日后,陈某在取衣服时发现衣服被洗过后颜色加深且缩水了几公分,跟之前的相比已经“走样”,根本没法再穿。随后,陈某以此为由要求李某赔偿,但李某声称,衣服送到店里时就说这个颜色,且衣服是用干洗而不是水洗,洗衣流程没有问题。后陈某先后将此事反映到市区两级消协部门,但经协商调解后均未达成一致。

 

今年4月,江苏省洗染行业协会带领相关专家对本市洗染行业进行检查期间,市消协邀请专家对原告陈某的衣服进行了检查,专家经鉴定后认为陈某的衣服被水洗,存在缩水情况,且后期又经上色处理。后原被告之间就赔偿事宜又进行了协商,因双方要求差距过大依然未果,因而成诉。

 

宿豫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间因干洗衣服而形成的服务合同依法应为有效,被告李某违反约定将原告陈某的衣物水洗,故对因水洗衣服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鉴于被告赔偿原告同款羊毛大衣存在困难,故对其进行折价赔偿,综合衣服原价及存在折旧等情况,最终法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