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出台2012年重点调研课题评选办法
作者:熊鹰 发布时间:2012-11-01 浏览次数:434
为充分发挥调研工作“三服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点调研课题的评选工作,确保调研课题评选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扬中法院近日出台了2012年重点调研课题评选办法。
该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一是设立专家评委。采用法院内外两条线评选办法,邀请法院内外系统的领导或专家作为评委,内部评委由本院和上级法院9名领导或专家组成,外部由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委党校的4名领导或专家担任评委。二是规范评选标准。突出调研报告与学术论文的区别,着重从调研报告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应用性“三性”进行评比和考核,明确“三性”的具体评价标准,要求调研报告观点明确、结构严谨、内容翔实,要有情况或做法、有问题或困难、有分析或阐述、有对策或建议。三设置评定等次。采用等次评定法,按照优、良、中、差四个档次评定,从高到低确定评选结果;优良率相同的,以优秀票数的高低确定奖项等次。评选结果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四是推行成果转化。调研报告的“三性”评选结果的优秀和良好率在95%以上的,并能够被法院党组或审判委员会采纳转化为法院工作指导性意见或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的,可以申报“调研成果转化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