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件对社会稳定与发展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国家对于制售假证件的打假力度只增不减,然而仍有不法分子贪图小利,怀着侥幸心理触犯法律,最终难逃法网。1111,江苏丰县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中专文化的何某2004年开始经营着一家照相馆,凭着自己的技术赚钱,生活怡然自得。但此后随着生意每况愈下,他开始为如何挣钱发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打听到卖假证活简单、来钱快,思考再三决定试试看。2011年,他先后购买了彩色打印机、封塑机,开始制作假证件并向外出售,而后来成为其“代理人”的李某,则是其第一个客户。

 

2012年初,李某为了帮儿子找好学校,在何某处办了一份假证。虽然最终并没有派上用场,但却让善于“经营”的李某看到了“商机”。他主动找到何某称要帮其代理“业务”,而正在为“客户”发愁的何某也爽快的答应了。此后,李某通过联系熟人、张贴小广告,为何某发展客户,何某挣到钱后给李某一定的提成。正当他们憧憬进一步扩大生意面的时候,被接到举报的公安机关抓获。面对讯问,二人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审理查明,201211月至201310月间,被告人何某、李某非法制售假公文、证件共计15本(份)。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李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工具电脑、打印机等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均上缴国库。被告人何某、李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罪工具电脑、打印机等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均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