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撞伤路人 伤者获赔八万多
作者:王蒙 发布时间:2014-11-13 浏览次数:370
开车门是件小事,但开车门时不注意观察,导致撞伤路人并不少见。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该类案件,给随意路边停车的开车人敲响了警钟。
今年4月11日下午三点多,出租车驾驶员李某载客行驶至中山西路维也纳时,停车让乘客下车,位于副驾驶位置的乘客打开车门时,未注意后方情况,只听“砰”的一声,打开的车门撞上后方驶来的骑电动自行
该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史女士被送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鉴定机构对
“小客车右侧车门突然打开,我来不及躲闪,就撞在了车门上,身体多处受伤。”
李某对事故事实及交管部门认定自己负全责均无异议,
经调查,肇事车辆所有人为出租车服务公司,该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经法院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
承办法官杜静认为,开车门看似是小事,但事故引起的损伤一般都比较严重,因为开车门是猝不及防的,车门的硬度也高。特别是现在的电动自行车,普遍车速较快,一旦相撞后果都比较严重。本案中,作为出租车驾驶员的李某在停车下客时,应持有高度的谨慎义务,不能随意停车,而应将车靠边停靠安全地点,并注意提醒乘客下车时观察后方动态。
史女士的损失虽获得相应赔偿,但其身心所受的伤害并非能以金钱衡量。法官提醒:骑车人、行人在路过停在路旁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也要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范车门突然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