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拆迁利益虚假诉讼 法官火眼金睛识破骗局
作者:徐敏 发布时间:2014-11-13 浏览次数:343
为获取额外拆迁利益,原被告双方竟然恶意串通,虚构事实,企图通过虚假诉讼形式达到分户目的。
肖某本系四川人,2007年3月与丧偶的陈某结为夫妻,并将自己的户口转入陈某所在地。婚后由于感情不合,两人于同年7月协议离婚。肖某诉称,离婚时陈某答应分一间房屋给自己作为补偿,后陈某反悔,一直未将房屋分割,现要求陈某履行当时的协议,故将陈某及其女儿陈某华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均积极要求调解,并很快达成一致,两被告同意从原有住房中分出一间房屋给原告。考虑到陈某所在街道属于征收拆迁区域,陈某虽能出具相应的建房手续却无产权证,而且纠纷时隔多年却能如此爽快达成协议,承办法官感觉事有蹊跷,决定在发出调解书之前核实涉案房屋的状况。经实地走访调查,涉案房屋早在2012年10月就已拆迁,已经不存在进行分家、析产的基础。原、被告相互串通,虚假诉讼,企图骗取法院法律文书非法获取额外拆迁利益。经了解,此前肖某、陈某就曾私刻公章、伪造法院文书,企图制造拆迁房屋已经分户的假象,被拆迁安置部门识破,现在又试图通过虚假诉讼达到非法目的。
港闸法院审查认为,本案原、被告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法院正常的司法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同时肖某、陈某还涉嫌伪造法院文书与印章,港闸法院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