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以来全省法院工作成就新闻发布会
作者:省法院 发布时间:2012-11-01 浏览次数:9690
2012年11月1日,省法院在南京召开“十七大以来全省法院工作成就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向各新闻媒体通报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介绍十七大以来全省法院主要工作成就;二是介绍五年来全省法院部分优秀司法建议;三是介绍五年来全省法院部分典型案例。
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也是全省法院工作取得历史性进步的五年。2008年以来,在省委的领导、省人大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府的支持、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改进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为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推动科学发展和实现“两个率先”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践行能动司法要求,依法服务大局取得了新进展。全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司法服务措施,积极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各级人民法院努力加强司法应对,以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省法院围绕依法服务“三保”工作、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等先后出台司法文件,指导全省法院扎实开展司法服务工作,多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肯定。积极运用政策考量、利益衡平、柔性司法、和谐司法等司法方法,依法妥善审理和执行涉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案件,苏州雅新电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国内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等案件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深入开展人民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排查经营法律风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尤其是加大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突破性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使创新驱动成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驱动力,五年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918件。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分别有5件和12件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入选数量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南通家纺市场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列为全球首家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苏州中院和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分别被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和基层示范法院。全省各地法院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积极落实司法保障措施。连云港、盐城、南通法院加大司法工作力度,促进沿海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南京法院为办好第二届青奥会提供司法保障,建邺区法院设立青奥(亚青)法庭。苏州、无锡、镇江、泰州、宿迁等地法院加强对小微型企业的司法保护,常熟市法院作为小微型企业服务群体代表获得“2011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公益奖”。
二、狠抓执法办案,司法审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47196件,审执结4033434件。其中,2011年受理案件988665件,审执结943650件,比2007年分别增长了41.1%和45.1%。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审判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始终保持良好运行态势,案件质量评估综合指数持续处于全国法院系统领先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执行“两个证据规定”,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毒品犯罪等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74479件。二是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着力抓好涉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涉及“三农”、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民间借贷等民生利益案件的审判工作。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640677件。2011年,全省一审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7902件,参与处理弃企逃债引发的农民工工资纠纷1803件,涉及3239人次,标的额2.07亿元。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强化司法审查职责,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6721件。积极推进听证制度,提高国家赔偿案件审判水平,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2件。四是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健全完善执行工作快速反应和威慑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和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办结执行案件1036057件,执结标的额达1700.77亿元。
三、注重标本兼治,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扎实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深化年和巩固提高年活动,加强组织推动,狠抓责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抓好涉诉积案集中清理工作。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涉诉信访和执行积案集中清理工作。五年来,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总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11年全省涉诉信访总量比2010年下降了10.70个百分点。截至2011年底,全省法院长期未结案件清结率达96.28%。深入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共评查各类案件13621件,化解涉诉矛盾纠纷13349件,化解率为98.00%。江苏法院的清案评查工作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二是加强涉诉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深化诉讼调解、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强化对当事人的教育疏导、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狠抓一审案件审判质量。2011年,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71.33%,一审息诉服判率为94.67%,分别比2007年上升13.1和1.28个百分点。三是完善涉诉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省法院修订完善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办法,形成“1+3+8”的考评体系;健全完善“条块结合”、类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等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构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婚姻家庭纠纷、涉台商事纠纷、涉侨民事纠纷等的协同化解机制。淮安中院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法庭、仲裁庭和调解庭“三庭合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泰州、扬州、盐城等地法院加强与律师协会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律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作用。
四、立足司法为民,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近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将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作为事关法院工作全局的一项重大任务进行谋划和部署,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强化组织推动,不断完善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工作体系。省法院专门成立全省法院参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先后出台全省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项目化责任分解方案及考评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就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群众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受到王胜俊院长的批示肯定,并转发全国法院。全省各地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实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形成了“全员参与、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内外互通”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深化“和谐共建”,不断增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合力。总结推广苏州法院开展“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的工作经验,全省人民法庭共与2025个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以及843个公安派出所、754个司法所、249个交警队建立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的联动机制;总结推广盐城法院的经验做法,全省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立涉诉矛盾纠纷月通报、季分析、年报告制度,受到基层党委、政府的普遍欢迎。积极推进法官驻社区和村居工作,健全司法协理员工作网络,推动“无讼社区”和“讼村居”建设,共选聘司法协理员5436人。三是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提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实效。推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机制,“海安样本”的经验做法受到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2011年,全省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1.79%。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积极构建执行信息查询平台,公开发布蓝皮书和典型案例,不断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与社区矫正对接机制,推行未成年人轻微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和职务犯罪被告人非监禁刑适用社会评估机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2009年以来,全省法院发送司法建议6893余份。其中,5件司法建议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1件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司法建议。四是强化典型引路,社会管理创新的品牌效应逐步凸显。各地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完善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制度机制,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亮点工作和经验做法。南通法院开展以“法官心、百姓情”为主题、以“十百千万工程”和112个项目为载体的“社会管理创新年”活动,盐城中院出台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十大重点项目,泰州法院组织开展争创陈燕萍式法庭和争当陈燕萍式法官的“双争”活动,镇江法院设立涉军维权合议庭,宿迁法院开展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三百工程”等,均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江苏法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成为江苏法院的一大特色品牌。
五、坚持能力素质并重,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全省各级法院牢固树立队伍为本意识,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严格监督措施,促进干部队伍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五年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以全国重大先进典型陈燕萍、全国优秀法官杨志南等为代表的先进个人。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广大干警的司法指导思想。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提升干警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养。江阴市法院、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新沂市法院、常州市高新(新北)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 “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抓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截至2011年,全省法官中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4.77%,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以及研究生在读的占29.47%。加强司法调研和案例指导工作,省法院连续多次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江苏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录用的案例数连续七年位居全国法院系统第一。建立健全总结审判经验长效机制,抓好审判经验的转化和推广。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加强对司法权的监督制约,稳步推行法官任职回避制度。抓好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贯彻执行,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五年来,共查处审判活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120件128人。
六、坚持机制制度创新,法院司法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在深入总结评估“二五”改革情况的基础上,狠抓“三五”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截至2011年底,“三五”改革确定的绝大多数项目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一是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深化审判管理改革,修订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随机分案、定案把关、均衡结案、绩效考评等制度,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强化死刑案件定案把关措施,江苏法院死刑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率持续保持全国先进位次。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开发规范量刑管理系统,确保量刑公开公正。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基层审判组织模式,苏州工业园区等地法院积极探索新的法官助理制度,取得了明显效果。二是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全面落实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示范法庭标准,通过新闻发布、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推行庭审“三同步”等,不断增加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截止2011年底,全省法院2414个审判法庭中,已实现庭审“三同步”的2297个,约占95.20%。分别就民事、行政、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以及司法改革工作发布年度报告,并就民生纠纷、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纠纷等案件公布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有陪审员15035人参与审理了366382件案件。三是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总结推广常州法院“门诊式”诉讼服务模式,强化诉讼服务功能。全省各级法院全部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在人民法庭、乡镇、社区、大型企业设立诉讼服务站1109个。2010年以来,共提供案件查询、诉讼指导、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诉讼服务1468879人次,省法院在全省创建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全省人民法庭在辖区所有乡镇均设立巡回审判点。
七、坚持固本强基,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全省法院坚持重心下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加大对下监督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审级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建立审判监督工作科学考评体系,完善依法纠错机制,通过复查案件、编写类案审判指南、分析通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全省法院争创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工作,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2011年,全省基层法院被改判发回重申率为0.37%,比2007年下降了0.33个百分点。二是着力提高基层司法水平。加强基层审判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审判质效。完善基层司法方式,积极开展小额案件速裁试点工作。加强巡回培训工作,自2009年以来,省法院连续三年开展基层法官巡回培训和人民法庭庭长培训工作,共巡回培训基层法官41611余人次。五年来,全省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37100件,审执结3928567件。2011年,基层法官人均结案数为165.2件,比2007年增加了64.2件。三是努力破解基层司法难题。充实审判一线力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人员招录、教育培训、干部选拔等方面向基层倾斜,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努力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积极协调争取政法改革经费,完善办案专款补贴和以奖代补经费分配制度,基层物质保障水平得到有力提升。截至2011年底,全省已有110个法院完成审判综合楼建设,有8个法院正在新建,占法院总数的94%。四是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人民法庭设置,规范人民法庭管理,在全省法庭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法庭审判绩效不断优化,审务工作更加透明。抓好“天平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推进科技法庭、远程提讯、网上办案等系统建设,信息科技得到有效应用,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八、积极争取支持,优化司法环境取得了新进展。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肯定法院工作成效。完善和落实联络工作“五项机制”,通过开展走访座谈、征求意见、庭审观摩等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2008年以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案件庭审49289人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案件的督办力度,完善特邀审判监督员制度。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协领导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先后对全省法院依法服务“三保”工作、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等进行专题视察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就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刑事审判工作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专题审议,有力推动了全省法院工作的开展。加强司法宣传工作。通过加强主题策划,推广典型样本,“能动司法”理念在更大范围得到传播和呼应,一批基层经验被及时挖掘并在全国法院推广;持续报道全国重大典型陈燕萍,涌现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司法公信和法官形象得到有力彰显。加强舆情研判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疑惑,为法院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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