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法院总结知产审判十年经验
作者:徐育 张羽馨 发布时间:2012-11-01 浏览次数:392
10月30日,苏州中院民三庭成立十周年之际,向社会发布《苏州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报告(2002-2012)》白皮书,并邀请部分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交流“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经济”的相关法律问题。苏州中院副院长周冬冬参加座谈并讲话。
十年来,苏州中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268件,审结2163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一被发回重审,先后有21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省高院历年来公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伴随着知识产权案件数量的增长、类型的丰富,专业化审判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审判的影响力也逐步的扩大,基本实现了审判工作和苏州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目标。
周冬冬介绍说,十年来,苏州中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自主创新法治环境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工作意见》以及《关于积极构建服务创新经济平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依法妥善审理了一大批涉及高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案件。全市法院认真做好“三审合一”改革试点,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以及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海关、文广局等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出台了《关于苏州市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若干问题意见》。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公开制度,从2003年起所有审结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一律在中国知识产权网上公布,迄今已发布1823篇,极大地扩大了裁判的社会影响力。
为顺应苏州加快创新经济发展的大局,苏州法院积极争取管辖权,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目前苏州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法院的数量跻身全国前列,先后有昆山、常熟等7家基层法院取得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数量仅次于北京,位于全国第二位。2011年,苏州科技城被最高法院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评选发布基地”。
会上,同时发布了苏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