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冤无仇划伤迈腾轿车 未成年男子被判处罚金五千
作者:刘丽 发布时间:2014-11-10 浏览次数:343
赵某(未成年人)与宋某系酒吧相识,一来二往成为了酒肉朋友。2014年4月的一天夜晚,宋某电话相约赵某共赴酒吧消遣,赵某应约而至。刚到连云港市赣榆区某服装城南面的巷子口处,宋某叫住了赵某,眼神示意其上车。宋某指着北侧停着的一辆黑色大众迈腾轿车,说:“这车是上次和我吵架的男子的,你去把它划了。”说罢给了赵某一颗螺丝钉和现金15元,赵某随即下车走到迈腾轿车旁边用螺丝钉对着车身划了一圈,然后离开。经鉴定,该车车辆维修费用为6500元。
另查明,案发后,宋某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庭审理中了解,赵某与车主并不相识亦无矛盾纠纷,选择划伤轿车只不过是因为朋友义气,想帮朋友出气而冲动所为。且赵某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仅有初中一年级文化,法律意识淡薄,自幼父母离异,缺乏家庭管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在他人的唆使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为惩罚犯罪,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根据法律规定,最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赵某罚金五千元。
交友不慎,误入歧途,一分哥儿们义气让自己承受了法律的最终制裁,广大的未成年朋友,在选择朋友的时候,同样应该学会提高自我的辨别是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