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建明:始终坚持群众路线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弓建明 发布时间:2011-04-01 浏览次数:642
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历来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之一。社会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把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概括为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七个方面,这七个方面都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都属于法院的“分内事”。作为基层法院,要做好社会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力做好司法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一、立足审判职能,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前提是依法审理、执行好案件,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加强诉讼调解与“大调解”工作网络的衔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这是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集中体现。去年,我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制订了《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托基层调解网络强化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诉外;与市总工会共同制订了《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实施意见》,有效发挥工会组织及特邀调解员的作用,合力解决劳资纠纷。2010年,我院受理案件同比下降20.4%,也是近六年来首次收案下降。
切实抓好积案清理。认真落实上级法院要求,把清理涉诉信访案件、清理执行积案作为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的重要任务。认真排查涉诉信访积案,对重点信访案件,确定院庭领导两级包案、共同负责,针对个案制订“一人一策或一案多策”的化解方案,确保重点信访积案按期得到清理。继续开展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活动,采取整合执行资源、调整工作重心、加大执行力度等具体措施,促进积案有效清理和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我院把审理好网络影视作品侵权纠纷案件作为2010年知识产权审判重点,通过依法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为江阴举行第十九届金鸡百花电影节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今年上半年把依法审判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作为重点,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工作,向联系单位发放《审判通讯》,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动向,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在新兴产业中的覆盖面,全力服务新兴产业发展。
二、坚持能动司法,致力规范社会活动
根据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延伸司法审判职能,通过行政审判、法律服务、司法建议等途径,有效规范社会活动、预警社会风险。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行政审判促进行政管理的法治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我院加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与政府法制部门举办“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席会”,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审判情况,参与制定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规范意见,去年行政首长出庭率100%。指导行政机关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年报作用,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和依法行政,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开展法官服务基层活动。能动司法已成为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和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全国的工作大局,也是法院能动司法的主攻方向。江阴有全国百分之一的上市公司和五十分之一的中国500强企业,转型升级的产业涉及新能源、生物医药领域等,呈现出科技型、环保型、高新化特点,为这些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既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也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院制订了《关于开展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积极参与实施无锡法院“千名法官服务工程”,组织法官深入街道社区和镇、村、企业基层一线开展法律服务,对全市重点企业展开调研,针对企业常见的劳资纠纷和合同纠纷,提出具体预防和解决方案;帮助排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漏洞,规范经营管理。
着力强化司法建议工作。丰富司法建议的形式,司法建议不仅要关注一些个案问题,更要以“内行的眼力、专业的视野”关注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逐步将审判白皮书制度这种“司法建议”新形式扩充到各个审判领域。重视司法建议的反馈落实,通过规范司法建议书制作和发放程序,将司法建议的数量、质量以及采纳情况作为考察法官能力的重要项目;建立司法建议回访制度,对建议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必要时要求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以督促。主动争取党委和人大对司法建议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把司法建议开展情况作为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的重要方面;与政府法制部门建立司法建议监督落实制度,提高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的重视程度。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回应社会关切
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和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机制,依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丰富司法便民惠民措施。2009年9月,我院成立功能较为齐全、设施较为完备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推行巡回审判、“假日法庭”、案件速裁等便民审判方式。拓展司法救助范围,除了对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外,我院在江阴市委政法委牵头下,起草制定了《维护社会稳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执行申请人、信访当事人列入救助范围,使得法院开展司法救助程序更为规范、资金更有保障、受益群众更为广泛。积极参与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地这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依托审判工作,深入集中居住地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
开通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突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是做好涉诉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开辟了维权“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上门谈话、上门开庭、上门回访的“四上门”服务。成立维权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民事案件,同时积极开展司法保护专题调研和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涉及民工工资、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成立专门执行小组优先执行。
开展青少年司法维权工作。2009年以来,我院以争创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加强青少年司法维权工作。去年4月,针对校园安全成为全社会关注焦点的时候,开展了“司法为校园安全护航”系列活动:巡回审判进校园、开设安全教育讲座、发放维权联系卡等,帮助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签订“庭校共建”协议,主动参与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帮助查找和分析校园安全保卫、日常管理和应急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整改建议,为校园构筑起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