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毒症夫被妻诉离婚 法官调解上门化纠纷
作者:陈勇 潘振飞 发布时间:2011-03-31 浏览次数:346
结婚不久丈夫患重病,薄情妻子为了不拖累自己,妻子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丈夫诉讼要求妻子尽扶助义务,双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未能和好,妻子再次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兴桥法庭法官主动上门调解,和谐的化解了该起纠纷,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妻子杨某与丈夫颜某于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8年5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初感情尚可,后因丈夫被诊断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妻子得知丈夫患病后便回娘家生活,于2010年诉讼要求与患病的丈夫离婚,法院在调解和好未成的情况,判决驳回了妻子离婚的诉讼请求,患病的丈夫需要治疗费用,便诉讼要求妻子尽扶助义务,法院判决妻子每月对患病的丈夫尽扶助义务,后妻子未能按生效的判决文书履行,并于2011年2月14日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
承办法官多次劝解妻子要积极面对困难,帮助丈夫战胜病魔,从法律上、情理上妻子杨某的工作,希望其能与患病的丈夫和好,但是杨某坚决要求离婚。在调解无果情况下,伙同双方代理人以及杨某本人到颜某家中做调解工作,动员丈夫因爱对爱人放手,在承办法官耐心的交流沟通,丈夫表示愿意与妻子分手,考虑到丈夫现患重病,现治疗需要大笔费用,从本案案情分析到类似判例的讲解,杨某对承办法官讲解表示认可,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颜某经济帮助48000元,颜某对此也表示同意,双方最终究达成了双方离婚,原告一次性给予被告经济帮助48000元。
颜某治疗费有了着落,颜某也结束了多难的婚姻。双方对调解的结果均感到非常满意,颜某的父母也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前来参与旁听的群众也对法官们的处理非常叹服,对这对夫妻伤叹之余,感慨法官们以人文关怀给这个因病而破落家庭撑起了一把有力的之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