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解释论证会在溧阳召开
发布时间:2012-10-31 浏览次数:886
10月29日,最高法院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解释论证会暨省法院民事再审裁判理念研讨会在溧阳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扈纪华、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姜伟、上海、浙江、安徽高院审监庭负责人、省法院审监一庭及南京、常州、镇江、泰州、南通中院审监庭负责人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南京师范大学李浩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肖建国教授、湘潭大学廖永安教授等三位国内诉讼法学知名专家学者到会参加论证研讨。
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解释论证会上,扈纪华副主任介绍了民诉法增设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立法主旨和背景,三位教授及各法院同志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层面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范围、立案受理条件、程序设计、审查标准、举证责任的分配、裁判方式、法条适用、与案外人申请再审、案外人执行异议程序的关系以及案件职能归属等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就一些问题取得了初步共识。最高法院审监庭姜伟副庭长表示,研讨会达到了预期效果,对司法解释的制定贡献了智慧,最高法院将对会议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集思广益,尽快作出相关司法解释,指导审判实践。
省法院民事再审裁判理念研讨会上,与会人员一致肯定了开展再审裁判理念研究的重要意义,并从再审理念的层次性、再审程序的独特性、再审需要考虑的因素、再审的价值功能定位等方面对民事再审裁判理念问题进行了研讨,为这一重点调研课题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