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从源头上降低法院已决罪犯的重新犯罪率,启东法院采取五项措施组织开展“扶心”工程主题活动重点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盗窃、诈骗、抢夺等侵财型犯罪被告人、以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被告人及涉黑犯罪被告人等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切实提高被告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从而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

 

法律帮扶,周详方便。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事审判庭,进行必要的程序性审查,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向其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条款,告知诉讼的程序及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了解其对自身行为的认识。

 

亲情帮扶,召唤感化。针对在押被告人大多对家人和亲情的牵挂和向往,对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的同时,征询其是否要求家属旁听庭审,要求亲属参加旁听的,审判人员及时与其家属联系,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如果被告人家属拒绝旁听,思想工作无法做通的,及时向被告人反馈信息并做好安抚工作。庭审结束后,法官通过与被告面对面交流后认为亲情的召唤对被告人正确面对自己所犯的罪行并认罪服判有所帮助的,经院长批准可以亲属与被告人会见。

 

教育帮扶,个性改造。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或判决前可自行或委托有关社区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学校等社会团体和组织就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家庭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定出个性化的庭审教育方案,真正做到寓审于教、有的放矢。

 

心理帮扶,消除阴影。如合议庭或主审法官认为被告人应当接受专业心理矫治的,在审理阶段随时可以向庭长、分管院长提出对被告人心理治疗建议,经讨论认为应当实施心理治疗的,由法院邀请心理治疗专业人士或有资质的专业社工对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