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钱疑人作弊 讨说法竟打砸
作者:陈凯 季锡聪 发布时间:2011-03-30 浏览次数:291
日前,江苏省启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明、尹蓉蓉、陈袁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李明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尹蓉蓉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判处陈袁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09年12月某日下午,陈袁与被害人陈辉等人因打牌引发争执,陈袁自认为陈辉作弊,要求陈辉归还赌资二百余元,遭拒绝。事后,陈袁多次向陈辉索要均未果,觉得失面子,遂怀恨在心,并想扳回面子。同月24日晚,陈袁请李明为其出气,李明当即纠集尹蓉蓉等人,至位于启东市曹家镇陈辉的食品店内。因陈辉不在,李某等人叫嚷着“盘店”,“把东西打包”等无赖话语,尹某等人随意吃拿、踩踏店内商品,以迫使陈辉到场,并引来围观群众20余名。其中一名群众见状出面劝阻,被李某一方打了耳光。后陈辉赶至,李某等人将陈辉叫至一棋牌室内,采用言语威胁等手段迫使陈辉拿钱,并用长牌砸其脸,打其耳光,后在李明提出所谓“一罚十”的要求下,陈辉被迫向他人借款4000元交给陈袁,李明分得1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明、尹蓉蓉、陈袁在公共场所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