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本是方便大家购物的一种途径,可是对于潘某而言,网购却成了他实施犯罪的捷径。2011324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某利用网购买来虚假银行汇票实施诈骗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潘某犯票据诈骗罪被法院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200912月,服完拘役刑不到一年的潘某由于手头缺钱,于是又动起了发财的歪脑筋。潘某看到网络上有卖假银行汇票的,他想可以用这些假汇票与他人做生意,再将买来的货物变卖换成钱。于是潘某花了几十块钱在网上买了三份假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汇票,然后以做布料生意为名,积极寻找交易的对象。由于潘某的采购金额较大,而且是以银行汇票的方式直接付款,因此吸引力很大。很快潘某便联系到了三家公司,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潘某分别用一份出票金额人民币248000元的假汇票骗得江苏某公司坯布31000米;用一份出票金额人民币204000元的假汇票,骗得湖北某棉布公司棉布24000米;用一份出票金额人民币184800元的假汇票骗得浙江省某纺织公司弹力贡缎布21000米。这些总价值63多万元的布料被潘某以30万元的价格变卖,所得款项被潘某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的银行汇票而使用,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且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