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法院注重“四个精心”细化委托拍卖程序
作者:成正宜 发布时间:2011-03-30 浏览次数:263
盐都法院在委托拍卖程序中,注重机制创新化和载体有形化,通过精心委托、精心宣传、精心评估、精心分配,细化委托拍卖程序,成功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演变,努力取得各方当事人共赢的良好效果。
精心委托,确保公正拍卖。合议庭在取得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与司法鉴定科进行沟通,在有资质的拍卖机构中选择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宣传效果好的三家拍卖行联合进行拍卖,在源头上确保拍卖公正。
精心宣传,确保广泛竞拍。合议庭要求拍卖机构精心研究确定宣传方式与范围,不仅要在被委托拍卖财产所在地和辖区内主要公共场所张贴宣传公告,还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确保竞拍范围广泛,成功实现变现。
精心评估,确保最大变现。在拍卖标的物保留价的选择上,合议庭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对照各方当事人利益需求,仔细评估,在确定保留价后,在拍卖现场才交到拍卖师手中,确保拍卖标的物最大程度变现。
精心分配,确保和谐维权。拍卖成交后,盐都法院从不懈怠,而是将复杂的法律关系理清,制定出完整、缜密的分配方案,及时将拍卖成交款分配到了当事人手里,确保各方当事人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