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新坝法庭扎实推进“庭所共建”工作
作者:宗鸣 姚婷 发布时间:2011-03-30 浏览次数:280
为落实与辖区内的派出所签订“和谐共建”协议,近日,扬中法院新坝法庭派员走访了城西派出所,就协议的落实问题进行了具体的磋商。
此次会谈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定人定岗问题,第二是如何开展工作问题。就定人定岗问题法庭与派出所分别指定了专人作为共建工作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与协调,保证法庭与派出所之间日常联络渠道畅通。就如何开展工作问题,聂所长表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是派出所和法庭共同之责,派出所和法庭要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化解矛盾。
在“庭所共建”的互动过程中,派出所在接警时,如发现当事人有向法院起诉的诉求时,应立即做好当事人说服劝导工作。如劝导不成,则主动与法庭进行联系,由法庭派员共同参与协调。经过法庭和派出所共同协调,双方达成协议且能及时履行的,当场形成笔录登记备案,并督促当事人立即履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的,由法庭工作人员现场办理立案手续并制作调解书。法庭对基层派出所在处理轻微治安案件的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在受邀参加派出所的案件调解中,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恰当控制好司法被动性的特点,以法律释明为主,并提供适当的诉讼风险评估让当事人权衡,促进矛盾纠纷在诉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