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丰法院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全院工作的重点和重头,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好。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共在各级媒体被采用稿件450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被采用600余篇、省级被采用1800篇、市级被采用800余篇,县级的报刊、广播被采用1200余篇,电视片宣传120(),宣传工作2008年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第三,2009年排名第二,2010年名列第一,2010年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领导重视、提高认识、转变思想观念

 

大丰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即紧扣中心、提高质量、多出精品;找对路子、与时俱进、力求特色;抓住重点、关注焦点、解决难点,从而高起点、高站位地抓好宣传工作。把重大活动、重大举措、重大典型、重要案例的新闻宣传列入党组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由主要领导负责,并由一名党组成员负责协助抓好宣传工作,并完善了宣传领导签发制度,每篇宣传必须由领导亲自签发把关后才可印发,从而确保宣传质量。要求全体干警站在新观念、新思维、新视野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法院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工作跟不上,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就没有位置。因为不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认识法院工作的规律,一方面难以形成法院和社会良性沟通的局面,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另一方面难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理解,把握宣传舆论的主动权。

 

提高素质、优配队伍、加强宣传力量

 

针对人员少任务重的现状,该院由办公室主管这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任务,将各项指标和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部门干警的积极性。同时,培养一支由1名专职宣传人员与20名宣传骨干组成的宣传网络,使这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文字功底好的宣传中坚力量不断改善法院宣传工作环境。同时,将提高宣传工作人员的素质作为重点抓在手上,院领导亲自找宣传人员谈话,要求他们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挖掘有特色、有价值的东西,从动态工作中把握规律性,从苗头性中发现倾向性,从偶然性中提示必然性,不断增强精品意识,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宣传工作培训班,每年定期对全院专兼职宣传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近两年专门邀请市中院宣传处、盐阜大众报社、大丰报社的专家来院为宣传骨干授课,以不断提高专兼职宣传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通过公开选拔的办法招聘专业宣传人才到法院宣传队伍中来,以不断增加宣传队伍的活力。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素质及人才战略,宣传队伍不断扩大,宣传工作不断上台阶。

 

广泛联系、拓宽渠道、全方位的宣传

 

五年来,大丰法院注重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相互配合,以多种形式、从多个角度,全方位地做好宣传工作,建起立体的宣传网络。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做到宣传工作全面开花。在宣传工作中,坚持全面出击,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特点优势,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扩大受众层面。首先,针对报纸受面广、留存时间长的特点,将各类法制类专业报刊(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等)及本地报纸(盐阜大众报、大丰日报)作为重点出击的目标,加大文字宣传的力度,反映该院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使该院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在社会产生一定影响;通过对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揭示某些社会现象,对群众了解法院工作和法律常识产生积极作用。近几年,该院共在《人民法院报》刊登文章80余篇,在《江苏法制报》刊登文章200余篇,在《盐阜大众报》刊登文章300余篇,在《大丰日报》上刊发《天平之光》栏目30余期。其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形象、直观的特点,积极与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合作,摄录广播、电视新闻及专题稿件,积极参与热线直播节目,与市民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在中央电视台二频道《经济与法》、江苏电视台《法制集结号》、盐城电视台《七点看法》、《庭审实录》等栏目播发宣传案例50余篇。第三,随着通信网络手段的不断普及和发展,网络越来越成为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一种新兴宣传媒介,该院重视通过网络开展宣传工作,拓展新的受众面,扩大宣传效应。近年来,该院在中国法院网、中国新闻网等10多家网站上发表文章1000余篇。同时,该院还将注重稿件群发的轰动效应,对重大事件或重要宣传题材采取多家新闻媒体同时报道的做法,以突出宣传效果。

 

正面宣传、加大力度、注重社会效果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旨在服务领导决策,总结工作经验,促进业务学习,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院形象。各庭局室处队都能及时发现和总结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新闻报导都能客观真实,讲究政治性、目的性和时效性。坚持宣传严肃执法、公正司法的主流,宣传工作中的基本经验和好的做法。对案件情况的报导必须经院办公室的严格把关后方可向外投送。凡因内容失实、观点错误误导群众对法制宣传和法院形象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鼓励总结先进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宣传重大典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对通讯类文章院办公室将专门组织和协调发稿。对形象宣传有重大作用的文章将以专门经费辅助发稿。该院建立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记者座谈会、通气会等,及时通报法院工作。该院还建立了网络舆情阅评员队伍,网络舆情发现、跟踪和应对工作及时有效。

 

创新载体、丰富内容、贴近群众生活,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创建“大丰市法院网站”,运用现代化信息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巡回审判,把法庭直接搬到田间地头、巷尾街头。2007年以来,全院共下乡巡回开庭2500余次,受教育群众40万人次。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走上街头,制作宣传版面,发放宣传材料,开展集中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该院利用集中接访日、节假日、“8.18”法制广场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法官,走上街头,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5年来,全院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0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000余人次。此外,该院还大力开展送法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等活动。

 

创造条件、增加投入、实施规范管理

 

大丰法院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宣传人员专门配备了微机1台,打印机1台,专线电话1部,并连接了互联网。还投资了10余万元,购置了数码摄像机1台、照相机6台,为抓好宣传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后勤支持。同时不断完善宣传的考核机制,实施规范化管理。今年,将这一考核项目进一步细化量化,操作性更强。如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中规定:50周岁以下的干警每个人完成宣传考核分10分,各庭局室宣传骨干每个人完成考核分50分,没有完成宣传任务扣2分,上报宣传被采用的,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依次加分累积。此项规定,不但使宣传管理更加规范合理,而且刺激了单位和干警上报宣传的积极性,使宣传源头较以前更多更广,为宣传的采集、编发提供了源头保障。

 

为进一步增强干警报送宣传特别是优秀宣传、精品宣传的积极性,该院以文件即《大丰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信息和调研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形式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政策,明确规定,凡在发稿被市级新闻媒体、省级新闻媒体、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的文章,每篇按分值给予相应的奖励。5年已兑现奖金近20万余元。院办公室对全院各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实行每月一通报和一季一评比制度,随每月的情况通报表,附上该月被上级采用的各类文章,以供干警学习和交流。在年终考评时坚持“一票否决制”,凡新闻宣传工作不达标的单位不能作为年度工作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不能上报记功、受奖。对该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的和个人,院里还将在年终按照有关程序上报为先进工作者,或请求记功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