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威风打架王 如今沦为阶下囚
作者:黄坤 发布时间:2011-03-30 浏览次数:410
近日,睢宁法院少年庭审理了一起少年犯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陈某某年仅十七岁,但确成为学校门口的“打架王”,经常到小学门口拦截放学回家的小学生,并向其索要零花钱,如遇反抗则拳脚相加,令当地小学生对其望而生畏,敬而远之。直至其中一被害人不堪其扰,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最终将其抓获归案。
从法院认定的案情看,在2010年6月份的仅仅一个月时间里,被告人陈某某就寻衅滋事作案九起,有与他人一起殴打他人,也有自己一人无故殴打他人,并强行索要财物。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其父母平时忙于工作,对其疏于管教,认为自己孩子在学校有老师管教已经可以,父母的纵容终使得其走上犯罪道路。法院最终判决陈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