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相融快执行 古稀老人住进“安心房”
作者:季敬飞 发布时间:2011-03-30 浏览次数:381
“现在我终于可以安度晚年了,法官真是比儿子还要贴心啊!”3月25日上午,在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胜利村16组,一位年近八旬的徐老太带着前来验房的执行法官房前屋后地“参观”。“你们看,现在这个房梁多结识,以后再也不会漏风漏雨了,也不用担心房子塌了。”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三余法庭法官的仔细验收后,这起执行案件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
事情还得从七年前说起。早在2004年,徐老太就因两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告到法庭,法庭判决两个儿子共同履行赡养义务,其中有一项就是徐老太的住房由两个儿子负责及时修缮。判决之后,经过法庭的督促,老太的赡养费还算是每年都能履行,可是老太住的那一间瓦房是一日不如一日。刮风下雨天漏风漏雨是习以为常了,今年冬季,几场大雪真是差点把房子给压塌了,可是两个儿子竟然熟视无睹。无奈之下,徐老太于今年1月28日再次来到三余法庭,申请法庭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于1月31日(腊月二十八)会同村镇干部前往徐老太的住处,进行实地考察。眼前的房子的确是“千疮百孔”,被大雪压得“摇摇欲坠”,让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住在这样的危房里,法官看得都揪心不已。“这个案子必须速战速决!”随即法官找到徐老太的两个儿子做工作。由于与母亲关系常年不好,一开始,两个儿子都“犟”得很!“你们两个都是从事装修行业的,就忍心自己的母亲住这种房子吗?”了解两个儿子的工作后,法官一语中的,问得两个人哑口无言。趁势之下,法官提出两个儿子每人拿出3000元一起为母亲修房,一番据情据理的教育让大儿子先低下了头,“好的,我同意!”由于小儿子一直不肯拿钱,法官依法对其进行拘留。慑于法律的威严,小儿子也借钱履行了义务。
2月24日,6000元终于执行到位,可是到底由谁来负责修房呢?由于担心两个儿子拖延工期,为了让徐老太尽早安心,法官又与当地政府和村委会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决定委托村委会负责徐老太的房屋修缮工程。3月8日,旧房修缮工程正式动工,经过4天紧锣密鼓的修缮,3月12日,徐老太终于搬进了崭新安全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