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徐溜法庭五措并举有效提高案件调撤率
作者:李金亮 发布时间:2011-03-29 浏览次数:283
今年以来,徐溜法庭积极落实五项措施,不断提高案件调解撤诉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2011年第一季度,法庭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79.01%,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位居全市法庭先进行列。
多方联系,全力构筑案件调解平台。法庭积极联系辖区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民调组织。通过深入开展“庭所共建”活动的形式,各民事法官挂钩联系一个乡镇,全面构筑“村、镇、庭”三级调解网络,形成调解合力,提高案件调解效果。
注重调研,准确把握矛盾化解切入点。随着辖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诉讼案件随之出现新的情况。法庭干警定期进行各类案件发生原因的专项分析,探寻矛盾症结,以便准确把握调解切入点。
分类指导,强化诉调对接实效。法庭在全面构筑“村、镇、庭”三级调解网络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民事案件调解指导工作,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法庭经各乡镇民调组织推荐,已成功设立由各乡镇人民调解员组成的离婚案件调解组;赡养案件调解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组;人赔案件调解组,并定期分类进行专项案件培训。这一举措使得法庭诉调对接工作实效有了显著提高。
动“之”以情,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自2011年1月开始,法庭创造性的开展了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这一工作。案件调解注重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当事人在情与法的共同作用下往往更容易握手言和。一季度,徐溜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数占调解案件总数近70%。
以人为本,深入激发干警调解积极性。一方面,法庭定期组织案件承办人开展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实现共同提高。同时,注重提高干警对调解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并将案件调撤率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参照指标。努力在全庭营造一种人人能调解,人人爱调解的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