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唐闻声 顾凤涛 发布时间:2011-03-29 浏览次数:247
近日,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作出《关于命名表彰2007-2009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东台法院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近年来,东台法院在东台市委的领导支持下,在市文明委的具体指导下,秉承“从严治院、公信立院、文化育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战略,坚持“创新创优创特色,求真求实求发展”理念,积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并以此为抓手,促进队伍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强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法院,以司法公正为主线,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大力弘扬司法文明,以廉洁、公正、文明的执法活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精神文明和司法文明建设全面深入发展,全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法院”和“全国优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