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杨大姐省吃俭用存得二十几万买了新房,新房装修完还没来得及住,怎料新居却成了“水帘洞”,杨大姐多次找开发商协商难达协议,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2009年3月,杨大姐花了十几万在句容某小区购买了商品房,装修时就发现毛坯房存在瑕疵,多处墙面有裂缝,墙体有渗水迹象,于是向开发商反映情况,开发商解释毛坯房墙体比较粗糙,有裂缝只是表面现象,装修时油漆工会解决这个问题的,渗水只是普通的湿气,不会影响房屋使用,再三保证以后有问题开发商一定会协助解决。

  2009年8月中旬,杨大姐检查新房装修情况,发现墙体明显有细水珠下渗,当时正值夏季干燥时节,根本不会产生潮气,并且新刷的油漆也因为潮湿开始起皮脱落,装修效果很不理想,油漆工告诉杨大姐这栋房子存在很大问题,卫生间、客厅、房间、阳台多处漏水,导致装修效果很不理想,建议杨大姐找开发商处理,不能花了二十几万买个“水帘洞”。杨大姐跟随装修师傅到处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很严重,于是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诉,后证明杨大姐购买的房屋多处存在质量问题。后经相关单位组织协调,建设单位同意对房屋的返修但是拒绝赔偿杨大姐装潢损失,杨大姐几经周折与建设单位协商未果,于2010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单位赔偿自己的损失。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开发商给付杨大姐5000元,杨大姐自行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