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邗江法院强调法院工作“一盘棋”的观念,统筹协调审执力量,重视审执工作的无缝对接,采取四项措施贯穿诉讼全过程,力争将涉诉民事纠纷在执行前化解,使执行案件收案量呈明显下降趋势。

  调解贯穿全过程。对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该院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的审判工作思路,依法做好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促成义务人自动履行,实现案结事了、案件事好。

  释法贯穿全过程。从立案到判后,该院积极做好释法工作,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义务进一步明晰、使败诉方输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积极主动地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提示贯彻全过程。民事案件审结后,及时做好裁判生效日期的登记造册和案件履行情况跟踪。裁判一经生效,承办人立即启动提示履行机制,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避免双方将矛盾进一步激化。

  督促贯穿全过程。督促履行不仅体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体现在执行立案后的全过程,权利人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启动督促履行程序,通过电话、上门了解等多种形式,向义务人告知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全程催促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进而达到慎用少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有力化解执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