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驻村法官”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喻峰新 发布时间:2011-03-25 浏览次数:247
“我代表我躺在病床上的老公谢谢你们了,你们真是贴心的好法官啊!”3月24日上午,在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孙家桥村村委会里,拿到2万元补偿款的程某激动不已,不停地向通州区人民法院兴仁法庭的驻村法官致谢。
原来,当天早上刚上班,兴仁法庭副庭长吴晓萍就接到了孙家桥村村干部的来电,希望驻村法官能够到其村委会指导调解一起雇员损害赔偿纠纷。吴庭长和洪峰法官是这个村的驻村法官,接到电话后立即放下手头工作赶赴现场进行调处。
受害人王某一致在雇主冯某的工地上打工,今年年初,王某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忽感身体不适,突发脑溢血。在医院治疗了一段时候后,因生活窘迫再也无力治疗。王某的妻子程某看着躺在病床上的王某心痛不已,多次向镇、村相关部门反映,但均未调解成功。看着王某急需拿钱治疗,雇主冯某又称无力支付,绝境之下村干部想到了驻村法官。24日上午,在镇、村调解员的配合下,驻村法官通过详细调查、理顺关系、讲透法律精神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雇主冯某当场兑现了协议补偿款2万元。为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能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驻村法官适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对镇调处中心的调解协议当场作出决定书,确认了协议的法律效力,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