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四个方面拓展人民陪审员作用
作者:朱小平 发布时间:2011-03-25 浏览次数:285
如皋法院在去年被省高院评为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举措,在邀请陪审员参与陪审的同时,还邀请参与诉前调解、参与案件执行、参与涉诉信访、参与社区共建等途径,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职能,使法官与陪审员携手,共建和谐社会。
参与诉前调解。来自乡镇的人民陪审员具有比较丰富的基层调解经验,在民事纠纷调解过程中更能准确地把握调解的方向和重点,对因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类纠纷到基层法庭准备起诉时,由庭长批办给一名审判员和一名陪审员共同进行诉前调解,为群众排忧解难。
参与案件执行。对一些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执行案件,可邀请人民陪审员在执行前期共同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摸清思想动态。执行过程中邀请他们到场,他们既可以作为监督员监督整个执行过程是否公正、合法,又可以作为协调员与被执行人进行平等、有效的沟通。
参与涉诉信访。今年是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深化年,及时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方面。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过程中,可以邀请基层经验丰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相关类型案件涉诉矛盾纠纷的调处,有针对性地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努力将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参与社区共建。人民陪审员有的来自工会、妇联、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他们了解社情民意,在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中,可以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他们既是社区共建的指导员,也是法律知识的宣传员和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在社区共建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