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反映伪造证件印章类案件增多应引起重视
作者:陈凯 蔡志坚 发布时间:2011-03-25 浏览次数:581
近年来,启东法院审理伪造证件印章类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2008年审理3件3人,2009年审理4件5人,2010年审理2件2人,2011年第一季度审理4件6人。该类犯罪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政府的信誉、破坏了诚信环境、侵犯了法律的尊严,应引起必要的重视。
一、该类案件的主要特征
1、主要存在二类犯罪人群,一类是以造假售假为业的职业群体,一类是为取得某种非法经济利益的购假使用者。
2、职业群体多为共同作案。通常由多人组成,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有负责贴广告招揽“客户”,有负责联络、洽谈和收款,有负责制作假印章、假证件,形成接假、造假、售假的“一条龙”服务。
3、造假手段科技化,“产品”真假难辩。有的假证件、假印章能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有时连专业人士也难以辩别真伪,危害甚大。
4、伪造的假证件、假印章涉及面广。主要涉及为获得拆迁利益而需的离婚、国土材料,为获得签订合同而需的资质材料,为获得工程施工而需的资质材料,为获得招投标而需的资质材料等等。
二、该类案件的上升原因
1、经济利益驱动是伪造证件印章犯罪的重要原因。制作假证印章成本较低,技术含量低,劳动强较低,却能获得高利润。使用假证印章能获得拆迁、合同、工程、投标等方面的非法利益。
2、大量的违法需求是造假者违法犯罪的外在诱因。一些不具备资格或者条件欠缺而又试图通过走捷径达到不正当目的者,其目光自然就盯上了假文凭、假证件、假证明、假印章。
3、科技手段的应用,给造假犯罪行为添加了催化剂。随着科技手段的利用,使得造假者得心应手,用假者毫无顾忌。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对造假者的打击力度。彻底清除以办证、刻章为内容的“城市牛皮癣”,严惩造假售假者,斩断犯罪源头。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联手管理,常抓不懈。
2、加强对刻字、复印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在提高公文印章防伪技术的同时,要加强管理,严防非法刻印、制章。
3、严格审查管理,切断用假途径。相关单位树立强烈防伪意识,进行防伪知识培训,提高办事人员的鉴伪能力,让假证件、假印章无用武之地。同时在印章管理制度上严格把关,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4、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典型案例,介绍防伪辩别技术,提高公民识伪辨假的能力,使全民充分认识制假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