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之下刺室友 后悔莫及获刑罚
作者:丁文娟 丁炯 发布时间:2011-03-25 浏览次数:391
宿舍内,黄某怒火中烧,拿起把水果刀朝室友严某刺去。顿时,严某右下腹鲜血汩汩流出。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黄某以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0年12月6日20时许,被告人黄某正投入在大快人心的游戏中。正在休息的严某提醒其音量关小点。沉浸在紧张游戏中的黄某不耐烦地回了句:“他妈的,烦不烦?”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严某非常恼火,遂与黄某争吵了起来。一个认为对方破坏了自己打游戏的心情,而另一个则认为对方音量过大影响自己休息,两人吵着吵着就动起了手。最终,黄某被打得趴在地上找眼镜的时候看见桌上有把水果刀,即拿起水果刀刺向严某的右下腹。随即就出现了上述一幕致严某重伤。刺完后,黄某主动投案自首了。事后,黄某向严某赔偿了49000元,已取得严某谅解。
法院认为:黄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扭打后,为泄愤而持刀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犯罪后主动自首并赔偿严某经济损失,可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点评:庭审时,后悔莫及的黄某陈述自己因为小事太斤斤计较,当时太情绪化了。年轻气盛可以理解,在此,法官提醒一些小青年,人生才刚刚起航,要注重提高自身修养。该案中的导火索仅因为黄某玩游戏没有顾及到室友的休息,而且室友提醒后还口出脏话。如果黄某平常注重自身修养的提高,也不会出现令人唏嘘的局面。(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