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法官为刑事案件被害人追回额外赔偿
作者:华灵芾 邵惠轩 发布时间:2011-03-24 浏览次数:383
“真是太感谢赵法官了,如果不是他工作细心,一心为我们着想,我们根本想不到还能多拿4万块的赔偿款!”近日,一位衣着朴素的中年妇女敲开了惠山法院少年庭法官赵旭东的办公室大门,将一面“秉公执法、清正为民、服务百姓、保驾护航”的锦旗送到赵法官手中,眼角眉梢难掩激动之情。
2010年4月,被告人蒋红因被人无故殴打住院,而怀疑系同在某超市工作的周丽所为,遂联系被告人陈强帮忙“教训”被害人周丽,陈强表示同意。之后,蒋红向陈强指认了周丽的住处和体貌特征。2010年7月13日,蒋某纠集了被告人张伟、李辉,携带木棍一同前往周丽住所附近路段守候。当晚11时许,三人手持木棍对下班回家的周丽进行殴打,致使周丽脾脏破裂,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案发后,由于急钱治病,周丽并没有仔细计算配上数额,而是匆匆与被告人蒋红、李辉的家属签订了调解协议,以6万元一次性了结民事赔偿。
调解协议送到了承办法官赵旭东的手中,细心的他没有立即将其确认归档,而是进行了仔细认真的阅读。“60000”这一明显过低的数字引起了他的注意。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赵法官立刻意识到被害人因为心急而在无意识中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因为被害人不知道就白白让其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赵旭东随即联系了无锡地区的伤残鉴定机构,虽然被害人并未提出伤残等级鉴定,赵旭东仍将被害人的情况详细告知了鉴定机构,向其咨询。在得到“至少构成十级伤残”的答复后,赵法官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多项费用,计算出周丽应获赔的经济损失应在十万元左右,他决定为被害人追回这4万元赔偿。
刚开始,被告人蒋红和李辉对赵旭东“没事找事”的行为很不理解,态度十分强硬,不愿支付这“多出来”的4万元钱。碰了一鼻子灰的赵旭东并没有灰心,他一次次地找蒋红和李辉的家属谈话,从情、理、法的角度多次向其做工作,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被告方被赵旭东锲而不舍、细致入微的工作所打动,同意再拿出4万元的经济补偿。满怀感激的周丽和家人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谢意,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文中人物除法官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