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县法院结合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起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合力破解“执行难”。

 

组建执行快速反应力量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在执行局组建由执行员、司法警察构成的快速反应力量,初步构建司法警察以编队形式派驻执行局的架构。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快速反应,节假日、中午午休、夜间都有执行人员、车辆随时待命,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一旦确定被执行人线索或财产线索,限时出动,迅速开展执行。

 

规范执行工作秩序。对于需要执行快速反应分队出警的案件,由承办人提前将被执行人的名单及其详细情况提交到执行快速反分队指挥中心,统一登记造册,便于快速反应分队统一管理,各个环节衔接更加顺畅。坚持常规化集中执行与小规模快速反应相结合,合理调配执行力量。加强内部考核管理,把快速反应处理执行案件和突发事件的效果纳入考核范围,实行定量统计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加强协同配合,发挥执行联动作用。对内,强调立案、审理、执行环节协作配合,相互兼顾,以化解纠纷、有利执行为中心,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协作关系,形成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的合力。对外,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执行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积极主动地与政法委、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稳定疏导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力推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全面高效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