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四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显成效
作者:吴磊 发布时间:2011-03-24 浏览次数:246
今年以来,为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进一步巩固清积活动成果,改善执行环境,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执行工作取成效。
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对所有新收案件及筛选出来的重点案件,凡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在执行中控制财产的案件,均以正式文书的形式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如被执行人拒报、谎报的,坚决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重点打击“老赖”。选取一些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的“老赖”在电视、报纸上进行曝光,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出境。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对违反“限高令”者,坚决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拒执犯罪。密切联系公安、检察等部门,对有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故意毁损、隐匿、转移财产的担保人、拒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的协助执行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国土、房产、银信等部门,共同协助配合,最大限度的深挖财产线索,确保执行到位。
今年1-3月,该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558件,已执结506件,执结率达到91%,执行实际到位率达到95%以上,“无积案法院”目标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