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夫妻间常为生活琐事吵闹,本很正常,闹上法庭的也不少,近日,句容法院就审结束一起为生活琐事上法庭闹离婚的案件。

 

刘某与王某于2003年自由恋爱,虽然双方家庭都不富裕但是双方都很恩爱,两人于同年12月幸福的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2004年他们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夫妻俩更是好的不得了。可是伴随着儿子的出生,家庭花销也慢慢加大。尤其是前年儿子上幼儿园后,丈夫王某又没有工作,生活的压力就落在妻子刘某一个人身上。

 

王某一直闲在家都快两年了,也没有去工作,夫妻两人慢慢的失去了之前的甜蜜,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而吵架。刘某每次看到其他同事花销都很大方,心里都痒痒的。自己丈夫切没有工作,心里越想越火,在一次夫妻吵架后,觉得自己很委屈,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

 

承办法官查阅证据材料后,及时对案情进行了解。并主动与王某进行了沟通,心里就感觉到双方可能没有什么根本性的矛盾,只是小夫妻俩得一时想不开。开庭时,在耐心听完刘某的诉苦后,向他讲明夫妻之间应该要互相谅解,要多为对方想,多为子女想,其实王某自己没有工作内心也是很难受的,需要刘某的理解和支持。王某也认识到妻子一个人持家也不容易,他也向刘某积极表态在以后的生活中多考虑刘某的感受,多与刘某商量,自己也会努力出去工作,赚钱养家,改善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