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多措并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1-03-22 浏览次数:234
为充分发挥法院能动司法的职能作用,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的问题和矛盾,近期,丰县法院推出五项措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取得明显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民商案件351件,其中涉企案件121件;执结涉企案件46件,执结标的金额204.7万元,较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把好执行关,落实执行款,优化资本环境。对审结涉及企业权益保护的案件,配备专门力量,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法律和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千方百计帮助打赢官司的企业尽快实现债权。
着眼于企业共荣,灵活解决企业间纠纷,优化生产经营环境。注重强化审判工作的亲合力,在审理案件时,要求法官不仅多做解释、说理工作,善待投资者,更要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对争议较大的民商事案件尽量采用调解,做到案结事了。
多途径解决劳动争议,灵活解决企业间纠纷,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强化市场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尽量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及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诉讼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
严肃查处违法犯罪,加大对企业经营者的保护力度,优化市场环境。全方位查处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类犯罪,对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企业经营者的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保护其生命和财产的合法权益;对以举报为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致使企业经营者受到查究的,要及时依法查处,澄清事实,保护其人身的合法权益。
主动司法,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优化法治环境。定期到企业走访座谈,主动送法到企业,就企业关心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同时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上的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改进和完善,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