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全力营造招商引资软环境
作者:董正远 陈康 发布时间:2011-03-22 浏览次数:216
江苏大丰法院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采取“四项措施”,努力为营造经济发展软环境,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加大审判工作力度,维护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各类案件,该院坚决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判、优先执行,无论在程序还是实体方面,都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严把审判质量关,掌握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诉讼案件的审理尺度。对涉及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诉讼的案件,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主动深入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法制宣传,送法上门,积极主动地为该市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为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保驾护航。要求全院各庭、局、科、室及每一位法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行为,妨碍和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接受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吃请及送礼,禁止参与或插手外来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经营及生产,或利用职权为本人、亲属或他人向企业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