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大丰港人民法庭对近年来港区土地纠纷增多的现状进行调研,对纠纷产生的原因、特点作了深入分析,起草了一份关于化解土地纠纷的调查报告,报送港区管委会,帮助化解了100多起的纠纷,这是人民法庭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该庭的做法值得全市学习和推广。”这是前不久,在盐城市法院系统召开的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盐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鹏赞赏该庭的一席话。

  一个刚组建才两年多的人民法庭,何以产生如此“效应”?大丰法院院长宋长琴告诉记者:这是他们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精心打造“服务发展型”、“民生保障型”、“和谐司法型”、“创新管理型”、“公正廉洁型”“五型”人民法庭所带来的深刻变化。大丰港人民法庭位于沿海大开发的最前沿,他们通过向辖区党委、政府报送调查报告、司法建议以及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等方式,为辖区党委、政府提供化解矛盾纠纷决策发挥了“参谋”作用。攀谈间,宋长琴还讲述了该庭发送一个司法建议,拯救一个特殊家庭的故事,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2008年10月29日,戎某被袁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伤,先后用去医疗费近4万元,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袁某驾驶的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袁某仅赔偿了2万元。经大丰法院判决确定袁某赔偿戎某的各项损失应为12.5万元元。当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时,袁某已下落不明,亦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戎某本人颅骨尚未修补,无劳动能力,其丈夫因患病摘除一侧肾脏,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加之还有两个子女尚未成年,戎某强烈要求法院网上通缉袁某,尽快让她度过难关。

  帮助戎某刻不容缓!大丰港法庭迅速起草了一份司法建议送到了交通部门,建议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交强险的核查力度,确保发生事故时受害人得到及时赔偿,并建议酌情减轻肇事人的赔偿负担,以便让双方当事人少纠缠、少流泪、少对立。在此同时,法庭的承办法官又与辖区党委、政府面对面地沟通,请求从政府救助基金中拨些经费,帮助戎某解决燃眉之急。一份关爱弱势群体的司法建议,很快被采纳,戎某获得了3万元的救命钱。“感谢人民法庭,法官想的办法真好,是他们拯救了我一家。”戎某泣不成声。

  好的调查报告和司法建议是如何形成的?在大丰港人民法庭采访时我们了解到:这个法庭共有审书人员5人,每年除办结460件案件外,每年撰写调查报告3篇;发送涉诉矛盾纠纷分析报告4篇;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9条,使辖区内民商事纠纷发案数下降了12%。主动服从服务大局,时刻关注司法需求,运用调研架起解纷的“船”与“桥”是该庭成功的“秘诀”。

  大丰法院大丰港人民法庭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大兴调查之风,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大丰港区管委会给他们颁发了“服务经济发展特别奖”;庭长陈菁华荣获“化解涉诉矛盾特别奖”。陈菁华因化解涉诉矛盾“有功”,该院党组赋予其新的使命,2010年底被大丰市人大任命为该院民一庭庭长;2011年2月28日,陈菁华被评为盐城市首届“知名法官”,成为该市40个人民法庭庭长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