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联调道赔纠纷 原被告握手言和
作者:党利霞 张善华 发布时间:2011-03-22 浏览次数:268
3月21日,南通港闸区法院联合港闸区人民检察院、南通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良性运作“政法联调,无缝对接”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并促使原被告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2011年1月11日,湖北籍妇女柯某某骑自行车路经南通市永和路时,与宿迁籍司机马某某所驾轻型普通货车碰撞,柯某某经救治无效于当日死亡,马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柯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港闸法院快速启动联调工作机制,为体现原告赔偿和悔罪的诚意,更好的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为被告争取在刑事诉讼中取得从轻处罚情节,在公、检机关的参与、配合下,羁押于看守所的肇事司机马某某也得以到场参与案件调解。经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及斡旋调停,原本只同意就交强险部分进行调解的保险公司最终同意将商业险部分一起赔偿,各方最终达成402000元的赔偿协议。之后,柯某某的丈夫及子女对马某某表示了谅解,一起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合力下成功得以化解,马某某与死者的儿子摒弃前嫌,当场握手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