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办案遭遇误解 法官耐心释明化解纠纷
作者:陆菊文 发布时间:2011-03-21 浏览次数:355
法官到当事人家中巡回审理,却遭遇当事人的不信任,此时法官应如何消除当事人的疑虑,说服当事人配合法官的工作?吴江法院震泽法庭的严海明法官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
找到金某之后,严法官向他说明了案件情况,征询金某的意见,金某表示本金部分他愿意归还,但利息部分双方并未约定,坚决不同意承担。严法官向被告释明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书面约定,指出原告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合理合法。面对法官对其不利的解释,金某不满地质问严法官,“你们法官到底是人民的法官,还是原告的法官?”被告认为严法官是震泽法庭的法官,原告也正好是震镇人,震泽法庭的法官肯定为震泽人说话,而他本人是同里人,法官找上门来调解就是为原告讨债,不会为他说话。听到当事人对法官的不信任和对法官工作的误解,严法官正色道:“我们当然是人民的法官,我们法官既要维护原告的合法债权利益,也要保护你被告的合法权益,我们法官既是原告的法官,也是你被告的法官,如果你认为法官有违法违纪的行为,你可以向纪检等部门举报”。说完之后,严法官继续向金某释明此案由震泽法庭管辖的原因以及法官巡回审理案件的缘由。听完法官的耐心解释后,金某逐渐消除了内心的疑虑,双方一度紧张的情绪得到了缓和,主动配合法官的工作。经过多轮协商,金某表示愿意支付原告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损失,原告也愿意对利息损失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场给付原告全部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