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锡惠山法院充分依托设立在区交巡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有效运用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强优势互补,逐步探索建立起“借外力、挖内力、聚合力”的道交案件“多元化、社会化”化解模式,取得良好成效。2008-2010年,道交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1123件,审结1094件,通过委托调解、诉前调解、联合调解化解321件,调撤率达77%,上诉率0.06%,息诉服判率99%,无一发回改判,无一缠访缠诉,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立足法院主导,巧借外力,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巡回法庭将诉讼中必须的证据要求告知交警,使其在处理事故的同时注意调查收集,对证据及时有效地固定,提高责任认定的精确性;在巡回法庭隔壁设立“援助律师办公室”,两名律师常驻办公,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讼准备、诉讼代理、申请执行等多种服务,并协助法院适时开展调解工作;主动与本地数家保险公司联系沟通,通过座谈交流、上门走访、意见反馈等多种形式,宣传法院审判理念,促使保险公司配合法院开展纠纷化解工作。

 

注重理念引导,深挖内力,优化联动共建机制。积极借鉴“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先进理念,主动探索构建法院与各类资源互动化的沟通协作平台,推进法院与各类资源的无缝对接。巡回法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交警、援助律师、保险公司召开工作碰头会,分析存在困难,统一司法尺度,提出改进建议,从而提高纠纷的化解率。对当事人在交警或援助律师处达成的调解协议,巡回法庭进行认真审核,对委托调解过程中存在的瑕疵也告知双方当事人,要求其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每一件调解案件均能案结事了。近三年来经委托调解、诉前调解、联合调解的案件无一当事人反悔。

 

强化业务指导,积聚合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小额、简易纠纷由交警、援助律师独立调解化解,联合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矛盾易激化案件。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调判方式;判后,针对个案疑问,以案说法,以法释疑,以理劝息,促使道交案件中常见的诉讼后纷争不断的现象得到有效遏止。加强司法研判,每年均由法院牵头组织交警、司法、保险公司等召开专项研讨会,评析案件发展态势,研究改进应对之策;注重对疑难复杂、典型案件的经验总结,注重对审判实践中折射出的普遍性问题深入调研,指导和推动审判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