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三下乡”服务春耕生产
作者:董正远 全思 发布时间:2011-03-21 浏览次数:250
“我真的没想到给法院打了一个电话,你们法官真的下乡到我家来立案,真是太感谢你们呢!”2011年3月18日,江苏省大丰市刘庄镇的李老汉对前来他家上门立案的法官不住感谢,并竖起大拇指,直夸大丰法官真是一心一意为老百姓着想,便民办实事。
原来,李老汉在2010年3月为了方便自己耕种,与同村村民王某互换一块承包的农田耕种,谁料今年2月底,对方就要求换回,李老汉认为自己对已经互换的农田投入很多,不同意换回,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一直未能解决。而眼下由于李老汉忙于春耕备耕,一时无法抽身前往几十公里外的法院立案,正当李老汉为此事发急时,经旁人提醒,他试着拨打法院的服务热线,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春耕在即,大丰法院针对辖区农民居住分散,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且忙于春耕备耕的实际状况,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开展下乡立案、下乡调解、下乡宣传“三下乡”活动,想方设法方便农民诉讼。
据悉,开春至今,该院已下乡上门立案15起,下乡巡回审理案件26起,其中19起案件当场调解结案,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多份,全力保障了辖区春耕备耕的顺利进行。